的(ㄉㄜ●;ㄉㄧˋ;ㄉㄧˊ)
ㄉㄜ●
#助動詞:
1結構助詞:
(1)放在形容詞後。如:「美麗的風景」、「聰明的小孩」。
(2)放在名詞或代名詞後,表示所屬、所有的關係。如:「我的書」、「太陽的光」。
(3)放在修飾片語或子句後。如:「他寄來的信,我昨天收到。」、「那賣花的人沒零錢找。」
(4)放在副詞後。同「地」。如:「慢慢的走」、「高高的飛」。
2句尾助詞:
放在句尾,表示肯定或加強的語氣。如:「這樣做是不可以的!」、「你不是這樣講的!」
ㄉㄧˋ
#名詞:
箭靶的中心。如:「目的」、「標的」。
ㄉㄧˊ
#副詞:
確、真、實在。如:「的確」。
#形容詞:
確實的、可靠的。如:「的保」、「的款」。
得
ㄉㄜ●
#介詞:
放在在動詞、形容詞後面,表示結果或性狀。如:「跑得快」、「覺得很好」、「美得冒泡」。
ㄉㄜˊ
#動詞
(1)獲、取。與「失」相對而言。如:「鷸蚌相爭,漁翁得利。」《孟子.告子上》:「求則得之,舍則失之。」
(2)演算產生結果。如:「三三得九。」
(3)遇。如:「得便」、「得空即前往拜訪。」
(4)契合、適宜。如:「得體」、「得法」。
(5)快意、滿足。《史記.卷六二.管晏傳》:「意氣揚揚,甚自得也。」
(6)可以、能夠。如:「得過且過」、「不得抽菸!」、「得饒人處且饒人」、「所有員工均得摸彩。」
(7)用於談話終了之時,表反對、禁止或同意。如:「得了,別再出餿主意了!」、「得,我們就照你的方法去做。」
#副詞:
相當於「何」、「豈」、「那」、「怎」、「難道」等,表示反詰的語氣。唐.杜甫〈後苦寒行〉二首之二:「巴東之峽生凌澌,彼蒼迴斡人得知。」
#助詞:
放在動詞之後,無義。唐.杜甫〈絕句漫興〉詩九首之二:「恰似春風相欺得,夜來吹折數枝花。」
ㄉㄟˇ
#副詞:
應該、必須、需要。如:「你總得讓我把話說完。」
ㄉㄞˇ
#動詞:
遭受。如:「他作惡多端,得了報應也是應該的。」
上述的資料來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(電子辭典)
- Mar 11 Wed 2020 23:01
「的」與「得」差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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