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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寫就寫,
不需要任何理由!
這是開啟創意首要法則,
任何規範將會使創意委縮,
即便它能完善創意並且系統化。

寫作是個人一部分的延伸,
因為表達自身的想法,
也算得上是個人的代言人。
寫作對我的重要性日趨重要,
我很難想像往後沒有寫得時候,
隱然成為生活中的一個重心點,
時常寫了一篇文章,
會讓我感覺到今天是充實的。
既然我渴求從中發掘其中的靈感,
所以得必先重視它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跟價值,
否則無法吸引到優質的觸媒跟培養敏銳的筆觸。

突然間,
想到以往寫日記得日子,
那些斷斷續續也要拼著寫得傻勁,
也就於這樣的傻勁,
才能慢慢堆高對寫作的熱愛:
熱愛培養源自於單純的喜愛,
沒有附加條件,
條件就是個人在其中感到自在。
之後,
又有寫日記得動力跟契機,
多個伴跟督導人,
甚至是個觀眾,
這真是夢寐於求的宿願,
這是以前想像到現在陸陸續續實體化?

真的很奇妙,
開頭只是要寫些有關於寫作方面的筆觸,
只是要稍微帶一下,
我的手指頭就一路引領著我,
打開了我的絲路,
就一路往下開展,
真的越寫越活絡。
生活的瑣碎真的會磨滅對寫作的熱誠,
對照於其他的事情不也如此嗎?
人一定或多或少存有某些熱切的想法,
可因為現實環境澆冷水,
使得熱情逐漸降溫直至結冰,
然後放進倉庫裡上鎖,
任其時間的灰塵所掩埋。

寫作對於某些人而言顯得沉默,
自個兒有滿多興趣有此雷同,
可我感到舒適,
就像穿衣服不見得要豔麗至上,
首重在舒適合身才重要,
重要的是自己不是嗎?
如同愛情一樣,
花花色色的各種類型存在四周,
不用費盡心思苦追不屬於自己的,
屬於自己的往往都是適合自己的,
基本上,
有可能早已在你的生活四周出現了!
適合別人,
不見得適合自身,
不用一昧羨慕別人有什麼樣的東西。
別人的意見固然要聽,
但要建立在自己的想法上,
這不是剛愎自用,
而是自身的想法為先,
別人的意見為輔,
或是修飾的作用而已!

什麼時候才驚覺寫作對自己的重要性?
就在寫作與現實生活發生很大的衝突,
一件事情的重要性,
不就是要這個時候方能佐證的嗎?
當你想放卻不甘心而且也放不到的時刻,
當下不用多說些什麼,
自己也能意會到些什麼,
明白著其重要性是如何不被取代。
這樣發現興趣對自身的重要性,
也許是自我探索的一種過程,
都是自我了解的追求,不是嗎?
更重要得不是寫作本身,
在於了解自己、追求自己進而肯定自己,
最後在人生過程中,
為自己下一個心安理得甚至感到喜悅的註腳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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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nci3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